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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过这扇冷色的玻璃门,我便可以走进一条明亮的走廊,它一直延伸到那间充满颜料气息的画室内,里面有我爱到窒息的男子。他紧皱眉头,染成黄褐色的头发凌乱纠结在一起,长长的手指上沾满了五颜六色的颜料,一双眼睛像深夜觅食的野猫,被浓重的隐晦气息层层包围。
我总是驾轻就熟地用一串钥匙打开门锁,轻轻推开玻璃门,女主人一般高傲地走进去。走廊的灯光淡淡的,逼仄的狭长空间显得无比昏黄,偶尔传来物体掉在地上发出的沉闷的声响,那也许是画板被踢翻或撞翻的声音----但不会是他干的,他对于作画总是充满了耐心。
是的,走廊的末端才是他所在的地方。整个周末,他在里面不停地勾勒、着色,然后将作品以低廉的价格卖到咖啡馆或高档饭厅。他从不对价格斤斤计较,能够在画的右下角标注日期,并署下自己的名字,他便会如那些爱出风头的小学生一般得到无限的满足。
我是他的女朋友。这个事实就像沉在海底的岩石一样,坚不可摧,却无人知晓。我们认识的那个下午阳光明媚,上午稀稀拉拉下了很多雪,下午便齐刷刷地折射出刺眼的白。在一片耀人的绚烂中,他穿着厚重的藏蓝色羽绒服出现在我的面前,拿出一张小学课本大小的水墨画,低声问我,要不要。我饶有兴趣地看着他那双黑得极其彻底的瞳仁,说,要。
于是,我用一个一元钱硬币买到了一幅漂亮的风景画---白雪覆盖的山峦和冰冻了的河水。在公车上,我们坐在一起,他说,我只是找不到零钱坐公车。我点点头,从背包里掏出公交卡递给他,小声道,我用不着,你用吧。他伸手接过车卡放在手心,然后用手指紧紧箍住我的手腕,用另一只手在羽绒服兜子里摸索一阵,拿出了一根黑色钢笔。
就在我惊慌失措地企图将手扯回来的时候,他在我的手心上迅速记下了一串手机号码。而后,公车进站,他单肩背上背包匆匆下了车。我呆坐在原地,恍如掉进了一个华丽的梦境。我从未想过会有如此戏剧化的邂逅出现在我身上,何况,我如此平庸,如此直白。在那个关于白色的日子,我确定自己一不小心跌进了一个罂粟花热烈绽放的幽谷之中,身边有蛊惑的气息---它只属于最炽热的爱情。
而后,一来一往的短信,彻夜延续的通话,以及清晨公园内短暂的相会,使彼此一点一点渗透,如同两股颜色迥异的河流融合在一起。也会在深夜悄悄逃出宿舍看一场廉价的电影---潮起弥漫的放映厅,沙发已破旧不堪,软塌塌地勉强支撑着两具身体。就这样,一直到他有足够的资金租到一间画室,我们才得以拥有属于两个人最静谧的空间。
我们的爱情充满了野性,会有身体上久久的缠绵。我记得他身体上每一处的温度和形状,正如他对于我的了如指掌。我们就像一对流浪情人,落拓而放肆地使一段过于匆促的爱情骤然升腾,在我们始料未及的时刻,让欲望惶惶然地闯进彼此之间,横冲直撞。我曾固执地认为自己的初恋会如同唯美的童话一般充满纯良和青涩的情怀,如今才顿悟,自己大错特错。然而,我丝毫不觉遗憾。
他的名字叫葬。一个极其诡异的符号,尸体的上方是茂密的野草,下方是交织的海藻,关乎死亡、以及绝望。我深深沉溺于他的怀抱,抬头有他落寞沉寂的脸,低头有他充满灵气的双手。画室的暖气时常停止供给,冷到窒息的时候,他一言不发将我揽进怀里紧紧包裹,下巴抵住我的头,呼出的温热气体在我眼前凝成一团温暖的水雾。
他将我的手指一根一根扳进自己的手掌,冰凉的双手瞬间有了温度。我抬眼看他,英俊的脸,忧伤的眼。他内疚,你的手指还是空的。我摇头,将手指从他手中抽出,用右手食指在左手的无名指周围画一个圈,说,你看,你的温度在这里闪闪发光。他微笑,轻吻我额头,冬日阳光透过落地窗照亮他黄褐色的头发,明亮胜过指环。
周一到周五,他在商场销售手机。几次看到他对着那些苛刻的客人不停介绍和推荐,面露微笑,语调平和。基本工资很低,只能想方设法尽可能多地卖出手机,争取提成。工作时的他,与他作画时是迥然不同的。那么卖力,那么认真,少了那份桀骜与漫不经心。
相恋一百天,我们去爬山。高耸的山峰,白雪厚厚覆盖,两个人的笑声嘹亮地响彻了冷蓝色的苍穹。疲惫过后,携手走入城市最南端的一座教堂,哥特式建筑,硕大的十字架矗立在上空,仿佛刺破了所有诅咒与邪恶。一排一排红木长椅显得无比肃穆,彩色的玻璃窗上有一层一层的白色霜花。
我们双手合十,跪在十字架前,闭眼。以主的名义祈祷,让我们的爱情,天长地久。睁开双眼,我安静微笑,耳边仿佛听到了和平鸽噗啦啦飞过的声音。波澜不惊的爱情,潜藏着巨大的危机,我们是如此清楚,于是虔诚祈祷。海边城市,温馨阁楼,拥抱亲吻,看日出夕落,如若可以相爱着平淡一生,即使简单,我亦满足。所以,我们真心祈祷。
临近毕业,宿舍内开始涌进大束的红玫瑰和香水百合,好不奢侈。每日,我依然沉浸在亦舒琼瑶的细腻文字之中,对那些浮夸仓促的求爱一笑置之。短信中,我对葬讲,美丽花园百花齐放,唯独爱你那朵朴实望日莲。他回复,望日莲紧随阳光,狂风暴雨,独为爱情屹立。
如此这般,冬季呼啸而过,徒留一片萧瑟充斥整座城市。他终于谋到一份稳定工作,一家合资企业,在营销部接待客户,处理繁杂事务,尽心尽力,待遇不错。他在大学修建筑,却找来如此不伦不类的工作,外人看来,不免屈才。但比起从前的销售员,已经足够优越。
两个人租一间四十平米的房子,晚上我窝在屋子里给许多公司递简历,通宵看动画片;白天去餐馆打工,抽时间去参加面试。渐渐与学校脱离了关系,甚至那些情同手足的姐妹们一时也无暇顾及。他依旧习惯在周末跑去画室泡一个下午,餐馆打烊后我买糕点去画室,通常那时天空已经黑得彻底,他坐在明亮的灯光下细心着色,旁若无人。
有了一次意外。周三餐馆提前关门,想起画室需要打扫,便跑去画室。一开门,不料看到两具拥抱着的身体。他看到我,急急推开那个腰肢纤细的美丽女孩,一脸尴尬,介绍说,大学同学,林艳。而后又转向她,说道,女朋友,清妍。我平静地笑,伸手说,你好,我是清妍。她不甘示弱,意味深长的眼神,直直射进我瞳孔,令人晕眩---你好,我是林艳。
那晚,不听他解释,缩在墙角捂住耳朵,独自呜咽。很深的夜,他跪在我面前,倦怠至极,也不再试图安慰。哭得累了,我便任由自己在潮湿的墙角沉沉睡去,朦胧中,是他的手臂轻轻托起我的身体,将我安放到床上。如同蛮不讲理的孩子,我下意识地伸出手臂箍住他,执意不让他离开。那晚,相拥入睡,泪水浸湿了我散落下的发丝,呼吸亦变得腥咸。
不出所料,他的工作蒸蒸日上,不足一个月,已由一个小职员升为科长,工资涨了三分之一。我没有再过问任何,林艳,董事长的千金,有权有势,偏偏将眼神落在不起眼的葬身上。林艳给他的一切,我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却在表面洋装无知。天气渐渐变暖,开始在一家杂志社做编辑,每天审阅无数篇稿子,赚取微薄收入。
我开始频繁地想起那些简单而颓唐的日子。他一点一点为我褪去衣裳,轻柔游走的手指,绵软悠长的亲吻,黑暗里凝重的呼吸,小心翼翼的探入……如同上个世纪的焦黄色电影,抑或是被阳光曝晒后书香气弥漫的纸张,带着遥远而熟悉的味道闯入脑海。我恐惧到颤栗,不敢想像他是否也和林艳有了相同的时光。
22岁生日,他送一枚指环给我。银白色,小巧的钻石磨制成泪的形状,照在阳光下,亮得不真实。我和他深深拥抱,将头埋在他胸前,嘴唇微微颤抖。我问,多久没有这样抱你了,你身上有别人的味道了,怎么办呢。他沉默良久,双臂越来越用力,仿佛恨不得将我揉进身体内。我再问,葬,你还是那朵倔强望日莲吗,还是吗。而后,仿佛一枚硬币掉在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声响,脖颈处,忽然被猝不及防的一滴泪水迅速浸湿。他轻轻说,分手吧。
下定决心后,我选择离开。将指环取下,用一根许愿绳系在门把上。留一封简短的信,祝他幸福快乐。南行的列车,四季如春的昆明,容许我忘记那个刻骨铭心的冬季恋情,他的手掌,曾暖我手指,如同一枚一枚指环,套住我,和我的爱情。
我依旧做编辑。纷扰的城市,陌生的口音,我的思念如水般流淌、蔓延。 五个月后,收到一个推荐稿,计算机屏幕上赫然出现的,是一幅名为“望日莲”的画。一枚指环,被许愿绳套住,挂在门把上,闪闪发光;明亮的色调,大片望日莲簇拥在那扇木门旁,美伦美奂。我怔在电脑前,泪水已悄然跌落。同事走来,饶有兴趣地读起画旁的附言---此画作者于12月10日死于胃癌,这幅画,代表他对深爱女子的一声道别。同事读完笑了,说,又是这种小伎俩,编出耸人听闻的故事,让我们做编辑的留意。
我起身跑出公司,站在阳光明媚的楼道前,大口大口喘气。我似乎在一瞬间忘记了哭泣的方式,因着他的用心良苦---千方百计使我误会,让我离开,而后独自面对声势浩大的死亡。一步一步,我如行尸走肉,漫无目的游走。忽然,一个高大男子,堵住我去路,把一幅小学课本大小的水墨画递到我面前,低声问我,要不要。
我抬头看他漆黑的瞳仁,在这个喧哗的城市,在这忧伤的日子,是属于葬的气息再度出现,包裹了我深深浅浅的痛楚。我终于绵软地靠在车站旁的一棵柱子上,号啕大哭。
泪眼朦胧,是他的双手,带着久违的温度,牵起我,一点一点,暖我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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